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用工單位是否承擔責任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用工單位是否承擔責任
派遣員工發生工傷用工單位是否承擔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系因用工單位原因造成或用工單位存在過錯的,由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用工單位不存在任何過錯的,應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賠償,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可以向用工單位追償,依據雙方簽訂協議處理。
根據上述陳述和法律規定,用工單位如果在勞動者受傷時不存在任何過錯,也非用工單位造成勞動者損失的,且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簽有相應的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明確工傷保險由勞務派遣公司爲勞動者繳納,且勞務派遣服務費含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費用,那這個責任就不能由用工單位承擔。

風險提示: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