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罪 完全清退

集資詐騙罪 完全清退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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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清退需要多久

案件根據非法集資的金額或其他嚴重情節進行刑事處罰,對於涉案的資產,由專案組進行判定、拍賣變現,來清退資產。
但往往並不是所有的資產都能拿得回來的,部分損失也需要自己承擔。
具體多少時間要根據案件複雜程度。
對集資羣衆身份、集資數額等進行逐筆登記,掌握案件的集資總人數、集資總金額、已返金額和未返金額等情況。
專案組對涉案企業(個人)的債權清收、資產保全,以及對涉案資產透過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變現,用於集資款的清退。
專案組根據清理後的剩餘資金,按集資參與者集資額比例,制訂統一的返款政策、返款原則、返款方案和返款比例實施清退,並以處置報告的形式結束案件善後處置工作。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
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