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險條款解讀

新車險條款解讀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爲。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爲。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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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保險的條款解讀


醫療責任保險將被保險人定義爲“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有固定場所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承保因執業過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損害,不僅包括醫療機構對患者身體上的傷殘、疾病、死亡所需要進行的損害賠償,還包括了精神損害賠償。這樣的規定防止了鉅額的精神損害賠償給醫療機構造成的經濟上的壓力。

此外,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的法律費用,包括事故鑑定費、查勘費、取證費、仲裁或訴訟費、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也在保險責任範圍之內。被保險人還可以投保醫療責任的附加條款,透過這種擴展了的保險責任,承保醫務人員的無過失行爲。某保險公司的醫療責任保險規定,如果發生醫療意外導致被保險人承擔責任時,醫療機構可以透過購買附加醫療意外責任保險而承保醫療意外。

以上內容全面回答了醫療責任保險由誰交的問題。總有醫院和醫生髮生醫療事故,這也帶來了許多醫療糾紛的問題,人命關天,事情也會鬧大。由於過失發生醫療事故,最終需要對醫療事故的患者或家屬,作出合理的賠償。醫療責任保險也是爲患者和醫生提供了一份保障,一旦發生醫療事故,能夠及時爲患者或家屬提供一筆可靠的賠償,緩解醫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