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籤合同被辭退有沒有補償金

沒有籤合同被辭退有沒有補償金
沒有籤合同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沒有合同被辭退有補償金,且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闢謠】
辭退員工就必須給補償?
真相:不是
解析:
因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而辭退的,用人單位不用給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提醒】
辭退員工的合法程序是怎樣的?
辭退員工的合法程序是這樣的:
1、通知被辭退員工;
2、解釋辭退原因;
3、爲被辭退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