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怎麼維權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怎麼維權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怎麼維權
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還可以透過行政機關、仲裁、訴訟等渠道解決。 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對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體投訴,投訴人可推薦代表投訴。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爲發生在2年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爲所造成的;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爲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以及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理。 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