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物權人的含義是什麼,法律有哪些規定

擔保物權人的含義是什麼,法律有哪些規定
擔保物權人的含義是什麼,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分析
擔保物權人的含義:擔保物權人是爲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而對他人提供的擔保物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就擔保物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爲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抵押人,債權人爲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爲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