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合同書怎麼寫

用人合同書怎麼寫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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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書怎麼寫

屬於民事法律問題可以簽訂協議協商解決,涉及刑事、行政等法律問題可能會因爲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導致協議無效。簽訂合同應注意以下問題:

1、確保內容的合法性,其內容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2、協議內容應該簡明、直接,根據協議的種類對各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有效期等要素作出明確約定;

3、協議各方當事人的資訊真實、準確;

4、簽字蓋章行爲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