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法》的基本原則

《行政強制法》的基本原則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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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法基本原則

一共六個原則

1.平衡原則

2.比例原則

3.行政強制法定原則

4.教育與強制相結合原則

5.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6.救濟原則

以上六項原則,均是行政法治的基本原則,是貫穿於整個《行政強制法》具體規範和制度的指導思想和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