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要收定金可以退嗎

租房中介要收定金可以退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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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收中介定金可以退嗎

租房過程中交納定金的,承租人不再承租住房的,定金不退;出租人不再出租住房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這裏的出租人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出租的中介機構。所以,支付定金後,不想租賃的,定金不退還。

定金可以退,或者算作房租的一部分。房屋的押金是不能退的,要等到合同到期,從房子搬出來的時候纔可以退押金。不過有些中介,會藉着我們租房子不熟悉,故意說是先交定金,然後等你簽了合同,再告訴你,要收取中介費,用定金作爲中介費。所以事先要詢問清楚。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定金擔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字,供當事人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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