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辭退怎麼告企業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辭退怎麼告企業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辭退怎麼告企業
一、告企業的準備與流程
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在當月內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從次月起雙倍支付工資,並且可以一直領到第二年,就是共有11個月的雙倍工資,超出一年的每一年補償一個月,也就是補償11+13=24個工資。
首先,我們可以先想老闆提出雙倍工資,如果被拒,可以向勞動局反應,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要出具工作的憑證,例如工牌,工資條等等下面是各類注意要點以及需準備材料
1、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爲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就是仲裁委的事了,只需等待結果即可。
二、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