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辭退?

現實生活中,我們尋找工作,和用人單位都會簽訂合同,特別是我國法制建設之後,全民的法律意識都提高了非常的多,所以很多人在和用人單位談工作的時候,首先都會要求雙方簽訂合同。那麼關於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辭退?

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辭退?

一、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辭退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爲,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根據原因的不同,可分爲違紀辭退和正常辭退。違紀辭退是指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內部規章,但未達到被開除、除名程度的職工,依法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行政處理措施。正常辭退是指用人單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依據改革過程中國家和地方有關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安置富餘人員的政策規定解除與職工勞動關係的一種措施。

法律諮詢:

我們是房產開發公司員工,進入公司後公司沒有與我們簽訂合同,沒有交保險,三個月把我們全部辭退了。因爲公司內部有了新的計劃,要找代理公司來,卻不提前通知我們,讓我們有所準備,在代理公司要駐場的前一天才通知我們清場,不論從心理上,從時間上,我們都無準備,也因此給我們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房產是個講究淡旺季的行業)走前,我們礙於上司面子,答應,他協商佣金給我們全發再多發一個月工資,但事實上佣金並未全部給我們發放。我們手裏有從公司離職後發放的未蓋章的工資發放表,有經理簽字的該給我們結算的佣金表,有跟客戶簽訂的買房協議的複印件,不知道還缺少什麼?還有,公司知道我們要仲裁,這個月要發放佣金前通知我們工資不再打卡,必須本人到公司跟公司簽訂一個類似免責協議,就是我們同意公司的一切決定,也不追究公司的責任他才把現金當面給我們。對於這種問題我們該怎麼辦?後續的程序都有哪些,我們都該做如何準備?還有我們能得到大概多少的補償?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工資代理知金? 這個還沒聽過,應該是多少啊?

律師解答:

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所有雙倍工資、補繳社保或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工資未滿半年的可以要求半個月的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未提前一個月通知的工資的代通知金。單位未提前一個月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可要求支付一個月工資。如與單位發生糾紛,可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法律知識:

辭退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解除所屬單位職工職務的法律制度。

注:隨着《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在2001年10月6日被廢止,辭退違紀職工針對性的法律依據也相應沒有了。辭退違紀職工的權力實際上被下放給了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可以勞動合同中約定或制定相應的內部規章制度。現在所謂的辭退實際已成爲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形式。因此,現在辭退員工的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25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

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辭退?簽訂了勞動合同,辭退的問題就是用人單位單方面的想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存在兩種辭退方式,一種就是合法的辭退,還有就是違法的辭退,合法的辭退是勞動者確實存在過錯或者是公司有其他的正當理由辭退,違法就是公司沒有任何的依據單方面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