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爭議處理方式

我國勞動爭議處理方式
勞動爭議有幾種處理方式?勞動爭議處理方式比較
一、勞動爭議調解   調解是處理企業勞動爭議的基本辦法或途徑之一。事實上,調解可以貫穿着整個勞動爭議的解決過程。它既指在企業勞動爭議進入仲裁或訴訟以後由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所估的調解工作,也指企業調解委員會對企業勞動爭議所做的調解活動。這裏所說的調解指的是後者。企業調解委員會所做的調解活動主要是指,調解委員會在接受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申請後,首先要查清事實、明確責任,在此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和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規定,透過自己的說服、誘導,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在相互讓步的前提下自願達成解決勞動爭議的協議。 二、勞動爭議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   仲裁作爲企業勞動爭議的處理辦法之一,是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依法對爭議雙方當事人的爭議案件進行居中公斷的執法行爲。 三、勞動爭議訴訟   勞動爭議訴訟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法規的程序,以勞動法規爲依據,按照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   勞動糾紛要及時、正確地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