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要什麼資料丟了怎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辦房產證要什麼資料丟了怎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辦房產證要什麼資料丟了怎麼,具體的規定是什麼
辦房產證需要的資料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合同、購房發票、房屋核檔證明、完稅證明、登記申請書。房產證丟了需到檔案館開具房屋權屬查詢證明,在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後到房管局申請辦理補證。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永久儲存。不動產登記簿損毀、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檔案、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條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製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