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車怎麼樣才能取車回來||大竹縣律師

導讀:

交警扣車怎麼樣才能取車回來||大竹縣律師

被交警扣車後,機動車車主處理完違章事項後,帶上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材料,在公安機關交管部門通知取回機動車的期限內,按照規定去相關部門取回機動車輛。

一、交警扣車怎麼樣才能取車回來

  車被交警扣留處理完違章就可以去被押機關取回。如果是因爲違章行爲進行的扣押,處理完違章就可以去被押機關取回,如果是因爲道路交通事故被扣押應該在三十日後通知當事人在五日內領取,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如果屬於其他案件需要至案件審結之後領取。

  取回被扣車輛需要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 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大竹縣律師事務所

2.本人的銀行借記卡; 大竹離婚律師 大竹刑事律師

3.機動車登記證;大竹交通事故律師 大竹合同糾紛律師

4.機動車行駛證:  大竹縣法律免費諮詢律師

5.車輛備用鑰匙; 大竹工傷律師

6.有效期在抵押貸款期間內的車輛交通強制責任保險和車輛商業保險保單。

  二、交警扣車的條件是什麼樣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

  (三)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

  (七)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透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

  (八)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三、交警扣車最多可以扣多少天

溫馨提醒,交警扣車的時間不應該超過30天,情況複雜的,最長也不超過60天。但在實踐中,對交警扣車時間的規定,優先適用公安部制定的細則,交警扣車原因不同,扣車的時間就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複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對物品需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間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期間。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期間應當明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