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開庭了,當事人要做些什麼準備?
原創2022-11-09 17:03·高龍祥律師
【引言】簡述民事訴訟中,快開庭前,當事人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準備哪些原件。
開庭前,當事人要做些什麼準備?
1.需注意的問題!!
2.準備原件、身份證!!
一、注意問題:
1.根據起訴狀/上訴狀/答辯狀中的訴訟觀點,回憶案件事實、相關細節,與代理律師配合發言;重要的案件,也可以準備一段幾百字的“最後陳述”。
2.提前與代理律師聯繫,問有沒有需要當面、重點溝通的事情,如有,約律師方便的時間、地點當面談。
3.準備身份證原件,按《開庭傳票》記載的時間、地點提前到達法院。
4.如有證人出庭作證的,需要讓證人親自來法院開庭,記得攜帶身份證。
5.準備原件。(二審有新證據的,需要準備新證據的原件)
二、準備原件:以供法庭、對方當事人覈驗證據真實性。
原件,是指最初產生的,未經複印、複製的原始檔案。常見如下:
1、書證:帶有當事人簽名,或者公章的原始紙質檔案,照片不可以!!。
(1)合同、借條、對賬單、確認書等: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原始紙質檔案;
(2)送貨單、物流記錄、快遞記錄:原始檔案,以及網上查詢記錄(如網上已無記錄,需特別說明)。
(3)發票、收據等:原始材料。
(4)紙質銀行流水:銀行出具的帶有銀行公章的紙質原件;如銀行給的就是黑白的,需要特別說明。
(5)電子銀行流水:銀行發送到郵箱的原始數據,或者自己下載儲存的原始數據。
(6)公證書、判決書、裁決書等類似檔案:原始原件。
(7)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出生證明、XX資格證、畢業證、員工工作證等類似的證件:國家機關或第三方機構蓋章的原始檔案;
(8)證明、證人證言:證人或證明人簽名或蓋章後出具的原始紙質材料。
2、電子數據:
(1)錄音、錄像、圖片:原始手機/電腦/相機或其他載體,他人網傳下載的不可以!截圖不可以!
(2)微信/QQ聊天記錄、短信:原始手機/電腦載體。截圖不可以!
(3)電子郵件:可以在聯網後當庭登入賬號向法庭、對方當庭展示的電子郵箱及原始郵件內容。
(4)網頁、網站視頻:可以在聯網後當庭向法庭、對方當庭展示的網站上的頁面內容、視頻。
(5)電子合同、電子報告:電子合同的原始生成載體。
(6)電子發票:發送到郵箱的原始數據,或者自己下載儲存的原始數據。
3、物證:原物。
以上僅列舉常見證據的原件。總之,一般,照片、截圖不可以!!
其他未列舉的,或者不懂的,在工作日、工作時間,問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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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公衆號 法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