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員應履行職責包括

勞動爭議調解員應履行職責包括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履行職責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n  (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n  (二)受理勞動爭議案件;n  (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n  (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n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n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九條n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