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條款細則

合作合同條款細則

一、團體的定義 

本酒店對團體的定義爲______人或______人以上同時進店及離店的旅遊團體。 

二、旅行團房數確認 

所有訂房請直接與酒店營業部聯繫,能否接受臨時增減之訂房,由酒店視客房出租情況決定接納與否。貴社之正式訂房通知單及行程資料須在客人抵達酒店前三天郵寄或送達本酒店營業部。 

三、取消預定規定 

所有取消之訂房必須提前三天通知,旅行團之訂房如在人住前兩天內取消,貴社需負責交付所訂房數50%的費用,如酒店在貴社團體預定到達前24小時內才接到取消訂房的通知或在最後時刻團體沒有人住,則需收取一晚房租補償酒店客房空置的損失。 

由於自然環境因素(如颱風、班機取消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而令旅行團不能如期到達,由此造成的損失,酒店可免收損失費。 

四、住宿延期及超額訂房 

如旅行團超過預訂日期仍不能如期離店時,本酒店可根據客房的出租情況協助安排。 

凡經本酒店確認的團體,因酒店客房全滿而安排不下,本酒店負責將團體安排至同等級或高於本酒店等級的酒店人住,不再多收房費。

五、兒童收費 

本酒店對十二週歲以下與父母同住一房的兒童提供一張免費加牀。餐費則按成人標準的50%收取。 

六、訂餐規定 

旅行團及散客訂餐必須預先通知酒店,本酒店根據貴社計調部預訂計劃訂餐,任何陪同均不能更改取消。 

七、陪同餐安排 

旅行團如在酒店用餐,本酒店負責安排全陪及本地司機免費就餐。

八、付款方式 

本酒店全部賬單均爲月結,貴社必須在接獲本酒店賬單後十四天內付清。 

本酒店開戶銀行:中國銀行,fec賬號:____________ 

us8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系貴社與本酒店業務往來之惟一合法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任何條款細則更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另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