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的行爲構成要件有哪些

不正當競爭的行爲構成要件:
1、行爲主體爲經營者。
經營者是從事商品經營和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這裏所說的經營者強調的是從事了經營活動的主體,而不論其是否有法定資格或能力。
這裏所說的主體包括一般主體和特殊主體,後者包括非法經營者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
2、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爲。
3、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行爲主體存在主觀過錯。

不正當競爭的行爲構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爲。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