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有哪些

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主要有:
1、假冒、仿冒其他企業商品行爲;
2、限購排擠其他企業銷售商品行爲;
3、商業賄賂行爲;
4、虛假宣傳生產的產品行爲;
5、侵犯其他企業商業祕密的行爲;
6、壓價排擠競爭對手的行爲;
7、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行爲;
8、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爲;
9、詆譭商譽行爲;
10、串通、勾結投標行爲等。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條 國家、集體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業。國家、集體和私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投到企業的,由出資人按照約定或者出資比例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經營管理者等權利並履行義務。

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