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購股權與減資的區別

股權回購並不一定引起註冊資本減少,大多數情況下只是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導致持股比例變化。減資必然引起註冊資本減少,但股東之間股權比例不一定會變化。公司因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回購的股票: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註銷。
公司因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所回購的股票,應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公司回購股權與減資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