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併的種類有哪些

公司合併的種類有哪些
(一)根據合併前企業的市場關係可以分爲水平合併、垂直合併和混合合併。1.水平合併(也稱橫向合併)。2.垂直合併(也稱縱向合併)。3.混合合併。
(二)根據按照法律形式可以分爲吸收合併、新設合併和控股合併。
1.吸收合併(也稱兼併)。
2.新設合併。創立合併是指幾家企業協議合併組成一家新的企業。也就是說,經過這種形式的合併,原來的各家企業均不復存在,而由新企業經營。
3.控股合併。控股合併指一家企業購進或取得了另一家企業有投票表決權的股份或出資證明書,且已達到控制後者經營和財務方針的持股比例的企業合併形式。
(三)根據合併的動機可以分爲善意合併和惡意合併。
1.善意合併(也稱友好合並)。善意合併是指被合併公司同意合併公司提出的合併條件並承諾給予協助,故雙方高層透過協商來決定合併的具體安排,如合併方式、合併價位、人事安排、資產處置等。
2.惡意合併(也稱敵意合併或強迫接管合併)。
(四)根據合併的支付方式可以分爲現金合併和股票合併。
1.現金合併。
2.股票合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