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購別人的公司

公司收購時應當按照收購流程來進行,避免後續發生牽扯不清的債權債務糾紛,公司收購一般具有以下流程:

如何收購別人的公司

一、收購意向的確定。

二、收購方作出收購決議。

在收購基本意向達成後,雙方必須爲收購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購方如果爲公司,需要就股權收購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如果收購的權限由公司董事會行使,那麼應由董事會行使收購決議,決議是公司作爲收購方開展收購行爲的基礎檔案。

三、目標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股權收購實質上是目標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行爲,《公司法》規定,股東轉讓股權必須經過公司持表決權股東過半數同意,其它股東對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那麼要順利完成收購,目標公司的股東必須就上述事項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明確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

四、對目標公司開展盡職調查,明確要收購對象的基本情況。

五、簽訂收購協議

在前述工作的基礎上,雙方就收購問題最終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收購協議,收購協議的擬訂與簽署是收購工作中最爲核心的環節。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