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併與收購的區別

公司合併與股權收購作爲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爲,存在很重大的區別:
1、主體不同;
2、效力不同,於此相連權利義務的承擔也不同;
3、性質不同;
4、控制程度不同;
5、程序和法律適用不同。

企業合併與收購的區別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