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公司與個人獨資的區別是什麼

內資公司與個人獨資的區別是什麼
內資企業是“外資企業”的對稱。指依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在我國境內設立的由我國投資者投資舉辦的企業。按投資主體不同,分國營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和這三種企業之間的各種聯營企業等。內資企業都是我國的居民企業,我國應對其行使居民稅收管轄權,課徵所得稅。我國企業所得稅制度按企業經濟性質分別立法,按照現行規定,對國營企業應徵收國營企業所得稅,對集體企業應徵收集體企業所得稅,對私營企業應徵收私營企業所得,對不同經濟性質企業之間的聯營企業,應先分後稅,分別徵收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爲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於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徵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屬於民營企業。與公司制、合夥企業同爲企業形式,承擔無限責任。
在出資方式上內資企業可以分期到位,而個人獨資企業則對投資人的出資方式,種類,期限均沒有任何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