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貸款的擔保方式有哪些?貸款條件是什麼?

一、併購貸款的擔保方式

併購貸款的擔保方式有哪些?貸款條件是什麼?

(一)借款人應提供充足的能夠覆蓋併購貸款風險的擔保,包括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擔保形式。前述擔保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

(二)以目標企業股權質押時,應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原則上應同時將目標企業的資產抵押給我行,以防止股權價值落空。股權價值的確定方法如下:

1、目標企業爲上市公司或其股權有公開交易市場的,其股權質押價值以評估前一年最低市場交易價格與我行本次股權併購評估價值之間的較低值確定;

2、目標企業爲非上市公司的,其股權價值按其對應的有效淨資產價值與我行本次股權併購評估價值之間的較低值確定。

本款所稱有效淨資產=所有者權益-無形資產(建設用地使用權除外)-待攤費用-待處理資產損失-遞延資產-合理預計的可能會形成損失但未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的或有負債。

(三)以併購方專門設立的無其他業務經營活動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作爲借款人的,應要求併購方或其實際控制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四)採用保證擔保的,除應符合《中國農業銀行信貸業務擔保管理辦法》的基本要求外,保證人信用等級應爲AA級(含)以上。

二、併購貸款業務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優先選擇世界500強、中央直屬大型國有企業、總行授權書中規定的優勢行業重點客戶、實行名單制管理的支援類客戶以及總行認可的其他客戶作爲併購方開展的併購交易;

(二)併購方依法合規經營,信用狀況良好,沒有信貸違約、逃廢銀行債務等不良記錄,信用評級在AA級以上(含);

(三)併購雙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行信貸投向的要求;

(四)併購交易合法合規,涉及國家產業政策、行業准入、反壟斷、國有資產轉讓、上市公司收購等事項的,應按適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取得有關方面的批准和履行相關手續;

(五)併購方與目標企業之間具有較高的產業相關度或戰略相關性,併購方透過併購能夠獲得目標企業的研發能力、關鍵技術與工藝、商標、特許權、供應或分銷網絡、產能、土地使用權、稀缺資源等戰略性資源以提高其核心競爭能力。

以上的併購貸款的擔保方式和貸款條件是參考中國農業銀行的擔保管理方法,併購貸款的擔保方式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信用擔保等,貸款的條件是必須合法合規,併購方依法經營等。在實踐中如果是要運用併購貸款的方式,建議先向意向貸款銀行諮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七臺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