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總經理法律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對於一個公司來說,公司裏面的員工是非常重要的,因爲員工是負責公司的具體經營過程對一個公司來說關係到公司日後的發展當然,公司裏面的負責人,比如說總經理具有指導的作用,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法總經理法律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公司法總經理法律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一、公司法總經理法律責任是怎樣規定的?

第五十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解釋】本條是關於公司經理及其職權的規定。

經理,在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是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業務執行機構。在現代公司中,股東會負責公司各項重大事項的決策;董事會負責執行股東會決策,同時還要承擔股東會權限之外的經營決策。董事會爲了履行自己的上述職能,就需要有一批專門的經營管理人員來幫助自己,特別是在規模比較大的公司,業務繁重,僅靠董事會無法負擔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就更需要專門的機構來輔助董事會進行業務執行和經營管理工作。

此次修訂公司法,改變了修訂前公司法將經理作爲公司法定必設機構的規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立經理,也可以不設立經理,由公司根據自身的經營規模和具體情況而定。

經理是公司的僱員,是董事會的業務執行機構,因此,本條規定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工作,對董事會負責。此外,法律中“經理”的含義同實踐中“經理”的含義並不完全相同。法律中的經理是指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負總責的管理人員,實踐中一般稱爲總經理;實踐中的負責公司某一部門具體管理工作的所謂經理或部門經理,一般是在總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的中級管理人員,不是公司法所講的“經理”,不享有公司法規定的經理職權。

本條對經理的職權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第一,組織經營權。經理是公司日常業務的執行機構,要負責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同時,經理作爲董事會的執行機構,還要負責執行董事會制定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投資方案以及董事會的其他決議。第二,公司內部規章的擬訂、制定權,包括公司內部機構設定方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擬訂權和公司的其他具體規章的制定權。第三,人事任免權。經理可以向董事會提出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人選,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同時,經理可以直接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負責管理人員。第四,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此外,經理作爲董事會的執行機構,還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經理作爲公司的常設機構,屬於公司的僱員,公司章程有權對經理的職權做出不同於法律的規定。因此,本條規定,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例如,有的國家公司法爲了保護公司股東的股東權,保證公司的核心財產的安全,對公司經理處分公司不動產的權利進行限制。如德國《商法典》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對於不動產的轉讓與抵押,只有當經理人被專門授予這方面的權限時,他纔有權處理該事務。也只有在經理被特別授權時,他纔有權出讓不動產或在不動產上設定負擔。”本法雖然沒有做出類似限制,但如果公司章程對經理的職權做出了限制性規定,應按照章程的規定執行。當然,公司章程如果將經理法定職權以外的其他權利賦予經理,也是本法所允許的。

二、公司法的性質

(1)公司法兼有組織法和活動法的雙重性質,以組織法爲主。

作爲組織法,具體包括公司設立、變更和清算,公司的章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公司的組織機構,股東權利和義務等內容。活動法又稱爲行爲法,它要對公司組織機構的管理活動和公司的某些活動作出規範。

(2)公司法兼有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雙重性質,以實體法爲主公司法調整公司組織活動,就必須對參與公司活動的各種主體作出規定,規定這些主體的資格條件、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等。同時,公司法還要規定程序內容,即規定保障權利實現,追究法律責任的程序。

(3)公司法兼有強制法和任意法的雙重性質,以強制法爲主公司法中的規定既有強制性的,也有任意性的。公司法是私法,因此體現了其任意性。但是公司法也體現了國家干預的原則,所以具有強制性。

(4)公司法兼有國內法和涉外法的雙重性質,以國內法爲主公司法是國內法,這不用多說。但是隨着全球化趨勢的發展,公司日益參與國際競爭,而且外國公司也越來越多地涌入我國,所以公司法必然地要對涉外的內容進行規定,所以公司法也具有涉外法屬性。

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公司裏面的總經理,主要是負責公司的一些具體的經營事項。其次,也可以召開公司的相關會議。除此之外,小編在這裏還給大家介紹了一下公司法的相關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