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存在什麼問題?

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存在什麼問題

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存在什麼問題?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過於單一

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過於依賴銀行貸款,銀行貸款在房地產企業融資中佔據主導地位,債券融資、信託融資、股票融資、境外融資等方式所佔比重較小。這種對銀行貸款的過於依賴,使得銀行信貸成爲我國房地產業最重要的輸血者,成了房地產業的一個重要支撐。大量的銀行貸款使得銀行資金參與了房地產開發的全過程,不利於我國房地產業的長期發展。房地產企業融資集中於銀行貸款,容易誘發各種風險,一旦國家政策有變,房地產企業從銀行難以獲得資金,房地產業的資金鍊就會斷裂,這樣不但會對房地產行業帶來致命打擊,而且對我國銀行系統的穩定以及金融安全也會帶來嚴重的影響。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這種融資渠道單一化的弊端,優化房地產業的融資結構,促使房地產業更好的爲我國國民經濟服務。

二、房地產企業內部管理薄弱,信用風險較高

大部分的房地產企業屬於中小型房地產企業,跨區域影響力較小,內部管理薄弱,風險控制能力較差。企業管理層對風險認識不足,更多的關注如何解決風險,而不是如何防範風險,缺乏相應的風險應急措施。內部管理薄弱使得一些房地產企業的融資能力受到嚴重影響,信用風險較高,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銀行的信貸風險,出現一些不良資產,一些企業甚至出現無法償還貸款而跑路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房地產企業的信用,信用風險較高是目前房地產企業融資難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關於房地產企業融資的法律法規不完善

目前我國於房地產企業融資相關的法律法規較少,有關房地產金融方面的法規不能形成科學有效的體系,缺乏相互一致性和協調性,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着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的發展。法律中對融資的規定很模糊,可操縱性較弱,在實際中無法對房地產企業進行指導和監管,沒有發揮法律應有的作用。在發達國家,市場是對資金調節的主要手段,國家對房地產業的調控都是有法可依,而我國由於缺乏具體的法律規定,只能依靠行政手段進行調節,如近幾年我國各地實行的“限購”政策,對需求進行抑制,導致一部分限制資金無法進入房地產業,影響了房地產業融資的來源。相關法律法規的缺乏,使部分新興的融資方式在發展過程中沒有明確的法律條例作爲支撐和後盾,使資金借貸者與資金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無法有效的得到平衡。

四、房地產企業缺乏融資方面的專業人才

房地產企業的融資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性,企業應結合自身實力,項目規模等情況對需求資金進行計算,然後對比各種融資方式的成本,選擇合適的融資規模以及融資方式。這些都需要精通財務,投資,熟悉資本市場發展以及房地產業發展的專業技術人才的參與。而我國目前房地產企業在融資前並沒有進行這些評估與計算,往往是根據企業負責人的意志盲目融資,只重規模不重效益,爲企業帶來了較大的風險。例如一些房地產企業往往不考慮其他的融資方式,只關注銀行貸款,而且不管自身的需求是多少,貸到的錢越多越好,最後往往導致大量資金的閒置,或者資金無法回籠,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

上述內容是本站小編總結得出的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存在的問題,綜上可看出,我國房地產企業要積極發展除銀行貸款以外的其他融資方式,構建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降低企業融資風險。房地產融資在很多時候是一個風險比較高的行爲,小編建議您最好事先向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