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找不到怎麼辦?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人們會不斷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如下的法律問題時如:公司破產公司法人找不到怎麼辦我們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就有我們爲大家介紹一下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案例分析來幫助大家

公司法人找不到怎麼辦?

註銷公司也就是公司解散,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決定,應當經過股東大會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一、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新註冊的公司法人失聯,可以找監事,或者是股東。追問監事和股東都在,能不能把法人移出去換個法人,法人有3分之一的股份,但還沒有入資追答開個股東會共同舉手表決下追問加法人一共3個股東,另外兩股東都想把法人換了,該怎麼操作,找誰處理?

就這樣不了了之,我們是不能同意的。一定要學會運用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妥協。面對不合理的要求要拒絕,而且是肯定的拒絕。請求法律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不能有任何的迴旋餘地。謝謝大家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