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誰擔任?

現在的很多的公司經營都有法人、法人代表等等,作爲法人代表行使的民事權利都是依法行使的,同時作爲法人代表還需要承擔很多的責任和義務,由此可見作爲法人代表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同時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權和擔任十分重要,對自身對公司都有着一定的影響力,那麼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誰擔任呢?

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誰擔任?

一、公司法人代表的擔任

1、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作爲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爲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2、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法人代表”是指代表企業法人行爲的自然人。

二、法人代表的責任和義務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爲,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三、法人代表有三大類型

1、法定代表人

其行爲無需另外的確認和授權,即可被認爲是法人的行爲。

2、法定代理人

即根據法律規定,在特定條件下,透過一定手續或外在表現形式,其行爲視爲法人的行爲,如法人終止時的清算組。

3、授權代表

根據書面或者非書面協議,或者根據民法表見代理的形式,其行爲被視爲法人的行爲。如聘請之律師,法人營業時的營業員,銷售代表、總經理等。

法人代表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可以法定確認或者是授權代表都可以,而公司法人代表一般是誰擔任?是由法人的內部規定指派的法人,在享受公司法人代表賦予權利的同時又必須承擔一些責任和義務,而且所能享受的權利只能在授予職責範圍內行使,同時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不同場合的多種多樣的,法人代表有失職行爲的也會受到法律追究或者是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