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解散清算的程序有哪些?

企業破產要進行清算,關於企業解散清算的程序是怎麼樣的?我們的法律中有沒有關於企業解散清算的程序問題的相關規定呢?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爲您具體分析企業解散清算的程序問題,幫助您更好的瞭解我們的企業清算的程序,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解散清算的程序有哪些?

企業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組。

按《公司法》規定,自願解散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大會確定,如果是強制解散,清算組則應由主管機關從股東、有關機關及其專業人員中指定。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申報債權的時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規定不同,要求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並且要求在六十日內至少在報紙上至少公佈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書的,在第一次公告發布之日起九十日內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透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清算組在支付了上述幾項費用,如果仍有剩餘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權分配)。

六、終結清算工作。

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後申請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企業破產清算的程序問題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於企業清算的問題,如在進行企業解散清算的時候有哪些是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在破產清算中清算組的組成是怎麼樣的?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繫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爲您做專業的法律分析,給您最好的法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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