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權的保護有什麼

一、我國破產重整程序中的債權人利益保護機制如下:
首先,新破產法賦予了債權人以重整申請權。
其次,我國破產重整程序還規定了債權人對於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權。
其三,我國破產重整程序還規定了債權人對於重整計劃執行的一定程度的監督權。
但總體說來,由於立法及相關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國破產重整程序中關於債權人利益保護機制的設計還顯粗糙,還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我國破產重整程序中債權人利益保護機制的完善:
其一,應進一步限定重整程序的適用範圍。
其二、改變債權人在重整程序中的邊緣化地位。
其三,明細限定法院實施強制批准的法定條件和審批規程。
其四,應給於弱勢債權和危急債權以特別救濟手段。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94條規定:按照重整計劃減免的債務,自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時起,債務人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破產債權的保護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