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破產保護人,破產保護人有什麼法律責任

在企業或者個人宣佈破產,爲減輕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可以有人資自願爲該企業或個人擔保,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後經過債權人透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而對於破產保護人有相關法律,本站將爲您解答。

什麼是破產保護人,破產保護人有什麼法律責任

一、破產保護人

破產保護是指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願向法院提出或債權人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後,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後經過債權人透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產保護。

通常意義上的“破產”是指“破產清算”,破產清算就是清算資產,關門還債。而破產保護則類似於發生交通事故時的“安全氣囊”,可以起到緩衝的作用。

在破產保護期間,債權人不得強制要求還債。破產企業,也就是“債務人”,仍可照常運營,企業管理層繼續負責公司的日常業務,其股票和債券也在市場繼續交易,但企業所有重大經營決策必須得到一個破產法庭的批准,企業還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

申請破產保護的企業可以透過資產的重新整合以及剝離不良資產,使公司重新走上正軌,甚至變得比以前更加強大。但如果申請破產保護的公司重組失敗,最後還是要破產清算。

破產保護的核心,是爲重組融資創制了一種特殊的清償優先級,在缺乏這一優先級時,重組者通常面臨一對矛盾:重組得以進行,必須獲得新的融資來維持企業營運,並支付資產切割、結構調整、業務重組、僱員遣散等重組步驟所產生的高昂費用。

二、被保證人破產後保護人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在經濟糾紛中,債權合同保證責任通常在以下幾種情形下,保證責任消滅:

①一般主債務的消滅;

②主債務已被第三人承擔;

③依法律規定與約定免除被保證人部或全部債務;

④保證人被宣告破產後;

⑤主債務人因不可抗力造成履行不能而被免除民事責任;

⑥保證人之保證責任可因主債務人責任免除。

在司法實踐中,保證責任之消滅還有:經濟合同中,債務人有無使用盜蓋、假刻的公章來擔保的行爲以借款合同而論,《貸款通則》未實施之前,債務人爲騙得貸款人的信用,使用盜蓋、假刻擔保人公章騙取款項的現象屢見不鮮。若發現這種詐騙行爲,作爲“擔保人”的法人或自然人應立即告知法院,並提供相應的有關材料,請求移送公安機關,根據《刑法》來追究其刑事責任

文章中提到的有關於破產保護以及保護人可能需要承擔的責任,破產保護顧名思義,就是在企業或個人破產時對於債主和一些股東利益的保護,而破產保護人則要爲被保護人進行擔保,在被保護人完全破產時承擔相應責任。第二部分也相應的給出的可能需要承擔的責任,還有責任減免。希望本站小編在上文的介紹能給您帶來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