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最低工資標準是怎樣的?
截至目前,暫時沒有上調的通知
當前執行的是2017年7月1日起上調的最低工資標準
由原1820元/月調整爲1940元/月 。
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吳江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與省一類地區同步上調140元,由原1680元/月調整爲182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由原14.5元/小時調整爲15.5元/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近年來,我市透過實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構築起保障和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的底線。
市人社部門提醒,企業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須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是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是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是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要注意,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應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各級人社部門將結合歲末年初的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力度。
目前蘇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是1940。
綜上所述,關於蘇州最低工資標準是怎樣的小編已經爲大家解答了,每一個地方的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會採取上調的措施的,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的最低工資標準也需要不斷的提高,如果需要具體的上調標準一般是可以根據當地有關的部門所出具的通知來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