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工單蓋公章還是人事章

退工單屬於勞動關係的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意,應當加蓋單位的公章,纔有法律效力。因爲用人單位的公章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可以代表用人單位對外實施的法律行爲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退工單蓋公章還是人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