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要約?要約有哪些構成要件?

有人問要約有哪些構成要件,在要約有哪些構成要件這個問題中首先請問要約是什麼?只有先搞清楚要約是什麼,才能知道要約有哪些構成要件,因爲要約的定義是理解要約有哪些構成要件這個問題的基礎。下面便由本站爲您解惑。

什麼是要約?要約有哪些構成要件?

一、什麼是要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收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有特定的有效條件,不具備這些條件,要約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爲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二、要約的主要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

(三)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的發出。要約人向誰要約也就是希望與誰訂立合同,要約只有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才能夠喚起受要約人的承諾,要約必須向特定人發出,向不特定人發出的的建議即爲要約邀請,只有向特定人發出要約,一旦受要約人發出承諾,即能夠成立合同。

(四)要約內容必須確定和完整

所謂要約的內容必須“確定”是指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而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約人不能理解要約人的真實含義,否則無法承諾。所謂“完整”,是指要約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

(五)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

要約只有在送達到以人以後才能爲受要約人所知悉,才能對受要約人產生實際的拘束力。

只有具備上述五個要件,才能構成一個有效的要約,並使要約發出後產生應有的拘束力。

有人要和您訂立要約,這個時候便需要記得這些知識,作爲基礎的知識。以上便是要約有哪些構成要件以及要約含義的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還有其他疑問,請諮詢專業本站,隨時爲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