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合同傳真的效力怎樣認定
合同傳真只要滿足合同的生效條件,那合同就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無效的話怎麼處理
合同無效的話,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從上面的內容中可以瞭解到合同傳真的效力認定和書面合同效力的認定情況是一樣的,只要合同是經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合同內容不違法,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上面就是對“民法典合同傳真的效力怎樣認定”這個問題進行的解答,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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