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合夥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一、產生合夥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產生合夥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合同糾紛案中,被告經過合法傳喚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對其拘傳,強制其到庭,找不到被告的,案件的審理也不會有實質性的影響,法院可以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被告拒不到庭,將會喪失陳述、辯解的機會,將承擔對其不利的訴訟後果。

如果不是被告必須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判決一經生效,即可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只要找到對方財產,都會有執行效果。

如果被告已經被依法送達開庭傳票,經法院依法傳喚不到場的,法院會缺席審理並判決。如果是送達的問題,在其他方式還是不能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零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二、產生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可以開庭嗎?

合同糾紛被告不出庭也是可以開庭的。我國民事訴訟法有相關的規定,在合同糾紛訴訟中,被告不出庭審理案件的,法院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拘傳,如果經過拘傳被告還是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判決。

也就是說,合同糾紛中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判決,不會對結果造成影響,甚至可能會對原告有利。

作爲合同糾紛被告人,我們建議積極到法院應訴爲好。到法院應訴,可以讓法院瞭解自己的想法和原因,可以和原告相互之間進行辯論和質證,讓法官瞭解真實情況。如果不出庭,法官比較容易相信原告提供的證據和證詞,從而進行對被告不利的判決。

綜上所述,當事人產生合同糾紛被起訴,如果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可能會被拘傳或者缺席判決,並不會由於被告不到庭而影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和執行,並且在司法實踐中,由於缺席判決被告喪失辯護機會,很可能造成不利於自己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