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轉移的四種方式是什麼?

一、風險轉移的四種方式是什麼?

風險轉移的四種方式是什麼?

1、風險迴避:風險迴避主要是指投資者有自主意識地放棄風險行爲,但是由於在風險迴避的過程中投資者放棄風險行爲的同時也放棄了潛在的收益,因此風險迴避也是最爲消極的一種應對風險的方式;

2、損失控制:損失控制需要與風險迴避相區別,主要是指投資者透過某種計劃或者措施來使自身的損失降到最低;

3、風險轉移:風險轉移是指一個人透過與另外一個人簽訂某種契約,從而將風險轉移給受讓人的行爲。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風險轉移主要有兩種形式,分別爲合同以及保險;

4、風險自留:風險治療可以分爲兩種形式,分別爲有計劃自我保險以及無計劃自留。

二、風險控制的職能有什麼?

1、計劃職能。

1.風險管理的計劃職能是指透過對企業風險識別、估測、評價和選擇處理風險的手段,設計管理方案,並制定風險處理的實施計劃。風險處理預算的編制則在處理手段選定後,計算合理的、必要的風險處理費用,並編制風險處理費用預算以及擬訂風險處理的實施計劃。

2、組織職能。

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是根據風險管理計劃,分配各種風險處理技術的業務分擔,權限的下放,組織上的職務調整等方面進行組織。也就是說,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意味着創造爲達到風險管理目標和實現風險處理計劃所必須的人、財、物的結合。風險管理組織職能的關鍵在於組織關係的確立,在風險管理部門處於企業主管部門位置的情況下,把執行權限下放給部門各成員;在風險管理部門處於參謀部門位置的情況下,風險管理則對生產、銷售、財務、勞動人事等主管部門進行工作上的聯繫、建議和調整。

風險迴避,風險轉移,風險自留,損失控制是風險轉移的四種方式。風險控制的職能包括計劃職能和組織職能,計劃職能是指透過對企業進行風險識別、評估,選擇處理風險的有效方式,涉及管理方案,制定風險處理的計劃。組織職能是指根據風險管理計劃,分配風險處理的業務,將權限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