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轉移的三種手段是什麼

一、風險轉移的三種手段是什麼?

風險轉移的三種手段是什麼

①在招投標階段透過設定保護性合同條款將風險轉移給合同對方;

②透過擔保,將風險轉移給擔保人;

③業主和承包商投保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險種,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

二、風險控制的程序是怎樣的?

1、風險的識別

風險的識別:是經濟單位和個人對所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整理,並對風險的性質進行鑑定的過程。

2、風險的估測

風險的估測:是指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透過對所收集的大量的詳細損失資料加以分析,運用概率論和數理統計,估計和預測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程度。風險估測的內容主要包括損失頻率和損失程度兩個方面。

3、風險管理方法

風險管理方法分爲控制法和財務法兩大類,前者的目的是降低損失頻率和損失程度,重點在於改變引起風險事故和擴大損失的各種條件;後者是事先做好吸納風險成本的財務安排。

4、風險管理效果評價

風險管理效果評價是分析、比較已實施的風險管理方法的結果與預期目標的契合程度,以此來評判管理方案的科學性、適應性和收益性。

三、風險控制的職能是什麼?

1、計劃職能。

風險管理的計劃職能是指透過對企業風險識別、估測、評價和選擇處理風險的手段,設計管理方案,並制定風險處理的實施計劃。風險處理預算的編制則在處理手段選定後,計算合理的、必要的風險處理費用,並編制風險處理費用預算以及擬訂風險處理的實施計劃。

2、組織職能。

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是根據風險管理計劃,分配各種風險處理技術的業務分擔,權限的下放,組織上的職務調整等方面進行組織。也就是說,風險管理的組織職能意味着創造爲達到風險管理目標和實現風險處理計劃所必須的人、財、物的結合。風險管理組織職能的關鍵在於組織關係的確立,在風險管理部門處於企業主管部門位置的情況下,把執行權限下放給部門各成員;在風險管理部門處於參謀部門位置的情況下,風險管理則對生產、銷售、財務、勞動人事等主管部門進行工作上的聯繫、建議和調整。

3、指導職能。

風險管理的指導職能是對風險處理計劃進行解釋、判斷、傳達計劃方案,交流資訊和指揮活動。也就是說,是組織該機構的成員去實現風險管理計劃。

4、管制職能。

風險管理的管制職能是指對風險處理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分析和評價,也就是根據事先設計的標準以計劃的執行情況測定、評價和分析,對計劃與實際不符之處予以糾正。管制職能的範圍包括:風險的識別是否準確全面、風險的估測是否有誤、風險處理技術的選擇是否奏效、風險處理技術的組合是否最佳、自保和基金的留取是否恰當、控制風險技術能否防止或減少風險的發生、按制定的預算能否保障計劃內的保險事故發生後得到及時補償等。

在買賣行爲中爲了把即將產生的風險轉嫁給另外的人而採取的一種方式爲風險轉移,在貨物買賣當中是比較常見的一種形式,一般風險轉移的手段有三種,在合同中約定保護性的條款來轉移風險,也可以透過提供擔保的方式轉移風險,或者是透過到保險公司投保的方式轉移風險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