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勞動合同簽訂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勞動合同簽訂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勞動合同備案需要帶以下資料:

1、《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

合同書須勞動者本人簽字按手印,勞動合同內容不得塗改,否則無效。

2、《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備案職工花名冊》一式兩份(如有多頁,每頁均需蓋章,備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和《授權委託書》各一份。

4、與本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二、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爲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爲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5、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

綜上所述,企業錄用新員工後,雙方會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在合同簽訂完畢後,企業應當派專人去備案。辦理備案手續需要帶上勞動合同原件、法人及職工身份證、職工花名冊及企業營業執照等。勞動局工作人員會對勞動合同進行審查,看是否存在不合法不合理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