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備案需要資料有哪些?

勞動合同備案需要資料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備案需要資料有哪些?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初次辦理勞動合同鑑證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

2、勞動者身份證明;

3、《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一式二份)及簽訂的勞動合同文字(一式三份);

4、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5、續訂勞動合同的,應持原招用人員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續訂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字(一式三份);

6、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持原招用人員勞動合同鑑證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一式三份)

二、勞動合同備案有哪些事項?

1、勞動合同備案對象:本縣行政區域內依法成立的企業、民辦非企業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等使用的各類勞動者(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以及納入人事部門管理的人員除外)

2、勞動合同備案時間:用人單位新招用職工或與職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自招用或續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進行備案。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變更的,應在30日內進行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7日內進行備案。

3、勞動合同備案審查內容

(1)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資格;

(2)勞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3)勞動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雙方責任、權利、義務是否明確;

(4)用人單位辦理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情況。

三、勞動合同不備案影響法律效力麼?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書面勞動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到勞動局備案不影響勞動合同的生效。如果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一般需要到勞動局先進行勞動合同備案,如果給勞動者辦理失業金領取手續,需要到勞動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

綜上所述,公司和職工簽署好勞動合同後,最好到當地的勞動局備案,這樣對於公司可以防止法律風險,增強合同效力。辦理備案需要經辦人帶上授權委託書、勞動合同、公司營業執照等材料。這個備案的時效一般是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個月,不光新籤合同要備案,解除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