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未履行付款義務時承攬人權利是什麼

法律規定,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承攬關係裏面涉及到定作人和承攬人雙方,如果需要對方辦理加工生產等業務需要的,這時定做人就需要支付承攬人一定的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條 【定作人未履行付款義務時承攬人權利】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或者有權拒絕交付,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定作人未履行付款義務時承攬人權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