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補充條款手寫是否有效

合同補充條款手寫有效,但是必須手寫部分是合同簽訂時在雙方見證的情況下填寫後簽字,手寫部分在雙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字上都有,且處於落款的上方,手寫部分是對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釋,但在手寫部分的旁邊有雙方簽字就有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補充條款手寫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