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金錢債務不存在合同履行不能的情況。非金錢債務履行不能的原因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如果因爲其他原因造成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後果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