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不能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履行不能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因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導致的履行不能
當履行不能是由於債務人的原因造成時,其法律後果爲:
1)債務人免除履行債務的義務。如果爲全部不能,則債務人可全部免除義務;如果爲一部分不能,則債務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債務。如果爲永久不能,債務人不再負履行義務。
2)在合同之債中,債權人可因債務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並要求損害賠償。
3)債務人應負因履行不能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導致的履行不能
在不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導致履行不能時,其法律後果爲:
1)債務人免除履行原債務的義務,且不承擔債務違反的法律責任。
2)在雙務合同中,債權人免除對待給付的義務;對待給付已經完成的,可依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返還。
3)債務人應及時向債權人告知履行不能並取得有關的證明。債務人不及時通知使債權人因此受到損失或者使損失擴大的,債務人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