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返還彩禮沒錢返還怎麼辦?

法院判決返還彩禮沒錢返還怎麼辦?

一、法院判決返還彩禮沒錢返還怎麼辦?

1、在判決書生效後女方若不主動返還,男方可以在判決書生效二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如果女方拒絕法院的執行,法院有權將其處以拘留、罰款,並可以查封其銀行帳戶,可以拍賣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二、彩禮返還的比例是多少?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係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

二、不予返還的情形有哪些?

(1)不符合《民法典》規定情形,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援。另外對該條中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的情形,應做限制性的解釋。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後無經濟來源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後無固定經濟來源、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確定“生活困難”需根據給付彩禮的數額、給付人的生活來源、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目前可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確定。

(2)符合《民法典》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援。

綜合上面所說的,法院判決返還彩禮只要一旦生效,那麼對於女方來說就需要及時的進行返還,如果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未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男方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女方確定沒有錢的話,那麼就會中止執行,等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再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