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妻子毀謗可以作爲離婚起訴嗎
妻子毀謗可以作爲離婚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應該注意什麼
第一、要準備好訴訟材料。
在離婚訴訟中應該帶齊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等。
由於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
作爲原告,你應該根據你的訴求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防止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
第二、覈對證據時,要辨明真假開庭審理是整個訴訟的中心環節,每一步都不應疏忽。
特別是在法庭覈對證據階段,對於有利於對方但不符合事實的假證,必須及時揭露、批駁,並應提供新的證據來予以否定。
需知證據是法院定案的依據,在證據問題上疏忽了,就會使自己陷於被動局面。
當然,對這個問題要實事求是,不能無理辯三分。
如果不利於自己的證據確鑿屬實,也應承認。
因爲真的終究是真的,不會因爲自己進行反駁就會變成假的。
3、說清楚訴求,從容應答在審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講清事實方面下功夫。
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證據和證據線索還要透過起訴或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活動,把應該講的話全部講出來。
還要注意學習法律,把話講到點子上。
只有把握住事實,又掌握有關法律,纔可能勝訴。
作爲原告應該針對對方的提問做出適當的辯論。
作爲被告,應儘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爲中心,擺事實,講道理。
在辯論階段,聽對方陳述時一定要聚神會神,不要因對方的言語而惱怒,切忌在法庭大鬧。
對方說的不對的要點,要拿筆記住,然後繼續向下聽。
在反駁時,要有條理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反駁。
小編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妻子毀謗,可以進行離婚起訴,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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