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管理條例》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一、《婚姻管理條例》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婚姻管理條例》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不受法律保護。事實婚姻,相對於登記婚姻來說,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具有婚姻的目的,共同生活的形式,從而形成事實上的婚姻關係。我國婚姻法目前只承認合法登記婚姻,事實婚姻作爲特定時代的特殊產物,必將隨着時代發展而消失。

二、事實婚姻關係的子女怎麼上戶口

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生子的,孩子是屬於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和婚生子女是一樣的,可以上戶口,當事人攜帶社會撫養費繳費證明、身份證、出生證等材料,可以爲子女上戶口。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爲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爲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三、事實婚姻另一方能否分配遺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經法院認定是屬於事實婚姻關係的,雙方是互有繼承權的,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可以繼續對方的財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根據以上內容大家可以看出,事實婚姻不是國家認可的,得不到保護的。並且事實婚姻會有很多弊端,事實婚姻孩子的戶口沒有辦法辦理,這樣孩子在出生之後就是個黑戶,那麼孩子將不可以上學不可以打預防針,對孩子的影響特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