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臺後襬酒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一、民法典出臺後襬酒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新婚姻法出臺後襬酒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只擺酒席不領結婚證的事實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明確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如果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手續,即使雙方都認爲相互之間是夫妻關係,包括已經舉行了婚禮、兩人已經同居、財產共享,這些都不爲法律所認可,當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對夫妻關係的保護。因此,如果當事人只是舉行了傳統的結婚儀式,辦了酒席,但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關係,應當補辦結婚登記手續。

二、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爲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爲女方家庭成員。

三、結婚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以前國家法律制度不太完善的情況下,可能有很多長輩,過了一輩子也都沒有辦過結婚證,就是說,最新法律制度沒有出臺之前的事實婚姻還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正式出臺以後,人們應該更重的一個觀念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不在於有沒有擺酒席,只在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