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夫妻雙方的財產約定協議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民事行爲要求的,當然有效,對雙方都具有約束效力,在透過公證後,更具有法律約束效力,更具法律保護和法院支援力度。先前約定了,之後一方不遵守的,另一方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對方遵守協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